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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企业发债投资基础设施开“绿灯”

    作者:本报记者 冯蕾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28日 08版)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冯蕾27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下一步将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同时将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据了解,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学设置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65%和75%;主体评级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放宽至70%和80%;主体评级A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85%。通知明确,其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电网改造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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