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家庭主妇林女士最近很烦恼:她习惯在街上随处可见的“专卖店”或者超市买名牌大米——五常大米,但是却被懂行的人告知,她买的五常大米相当一部分都是假冒的。
以“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著称的黑龙江五常大米,凭借独特品质赢得了全国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近几年,五常大米“天价”“掺假”等市场乱象频遭曝光。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五常市五常大米年产量至多为105万吨,但业内人士估算,全国市场上标售的“五常大米”至少有1000万吨。这意味着,市场上大量的五常大米都是假冒的。此外,所谓五常“调和米”催生了“拼缝”行业。不少五常市的“能人”从外地收稻,转手卖给加工企业,利润十分可观。
产量之谜:哪儿来那么多五常大米?
记者在日前哈尔滨市香坊区某超市看到,数十袋“五常香大米”摆放在十分显眼的地方。虽然这种大米外包装标着“五常”以及“黑龙江五常优质水稻生产基地”的字样,但其产地竟然是“哈尔滨市香坊区”。除了产地不符,这种大米的销售价格也超低。一般来说,纯正的五常大米售价至少在一斤5元至6元,但超市的售价是一斤3.5元。记者问“能不能保证是五常大米”?超市人员默不作声。
据了解,五常大米中最优的品种是五优稻4号,五常大米的品牌就是靠它在全国打响的。五优稻4号稻种的发明人、77岁的田永泰说,2000年秋他从五优稻1号的自然变异株里,选出一个特殊稻种——命名为稻花香2号,当年冬季拿到海南加代试种喜获成功。稻花香2号不仅脱粒后香气袭人,而且就连稻子在田间生长时,都能闻到叶片香和稻谷香。
稻花香2号经国家种子部门审定后,确定种子名称为五优稻4号。田永泰认为,五常大米享誉全国的口碑,主要归功于五优稻4号,所以只有它才能称为正宗的五常大米。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春雷认为,从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定义和范围看,所有在五常市区域内种植的大米,理论上都可以叫五常大米。2003年,五常大米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原产地保护产品,明确五常市全部24个乡镇所生产的40多个品种大米都叫五常大米,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66。
五常市农业局副局长秦利明算了笔账: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约220万亩,按亩产1500斤水稻计算,年产水稻150万吨。即使按70%的最高出米率计算,全年大米产量也不会超过105万吨。
不过,对于五常市加工、外销多少大米,市政府和农业、质监部门均未能提供权威统计数字。秦利明说,五常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大米企业为292家,产能达到400万吨。也就是说,即使理论上五常大米的总产量也不会超过这个数。
但业内人士估算,全国市场上销售的“五常大米”至少有1000万吨。难怪连当地稻农都在质疑:“五常水稻产量就这么多,全国各地咋都在吃五常大米?”
质量之虞:“调和米”到底算不算“掺假”?
2010年7月,媒体曝光有外地企业往大米中掺入香精冒充稻花香事件,五常大米首度遭遇品牌危机。“掺假”成为五常大米的污点话题。
记者调查发现,五常“调和米”催生了所谓“拼缝”行业。不少五常市的“能人”从外地收稻,再卖给五常市的加工企业,一转手一斤稻就可挣3至5角钱。每天都有装载数十吨外地稻的大车不停运进五常市。
记者在五常市采访了多家米业企业,对往大米里加香精、加蜡等添加剂的假冒行径,受访者一致表示深恶痛绝,而对于将不同品种水稻掺在一起加工成米的“掺米”现象,态度明显暧昧很多。
在去年五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份报告中,对“调和米”有比较详尽的阐述,一是由外地稻和稻花香调和而成,不标注“五常大米”;二是由五常地产水稻和稻花香调和而成,标注“五常大米”;三是外地水稻和五常其他品种水稻调和而成,标注“五常大米”。
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调和米”需要大量外地水稻,五常市周边市县甚至一河相隔的吉林省个别乡镇,专门种植一些水稻给五常水稻做“配套”。一些质量非常优良的牡丹江水稻以及庆安水稻,也甘愿给五常大米做“配角”。
部分消费者希望购买纯正五常大米,称“调和米”本身是“掺假”行为。也有市场监管部门指出:部分企业生产“调和米”,一方面是为追求高额利润,打擦边球;另一方面是经销商压低价格,米业不得已而为之。
五常市部分企业则反驳道,“调和米”是五常大米市场定位变化的产物,旨在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由于纯正有机稻花香的种植、收购和加工成本高,市场价格自然就高,普通百姓根本消费不起。于是,“调和米”应运而生。
然而,当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一些米企时,得到的回答则是:你出什么价,我就给你调什么价格的米。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不为所动,坚持做单一品种的五常大米。他们认为,“调和米”迟早会砸了五常大米的牌子。
监管之难:政府四处打假陷窘境
自2010年被媒体曝光“掺假”问题后,五常市组织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农委等多个部门,对全市稻米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杜绝掺香精、给大米上蜡现象。但随着市场环境以及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一些企业为了逐利又开始打“擦边球”,一些新的市场经济现象也需要界定。
以饱受争议的“调和米”为例,无论是外地水稻掺五常水稻,执行国家标准生产,不标注“五常大米”,还是五常本地水稻掺“稻花香”,执行国家标准生产,标注“五常大米”,都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部门便无权阻止其加工和销售。同样,原来各种阻止外地水稻运进五常的办法,自然也不能再用了。
异地被假冒是五常大米面临的又一困局。有业内人士介绍,相当一部分“五常大米”是在销售地“调和”或“包装”而成的,江西和福建等一些地方,甚至成了这些米的“产地”。
2014年末,五常市由一位副市长带队,组织了10多人的打假队伍,专程去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地维权打假。发现各地都在打擦边球,完全使用“五常大米”商标的并不是很多,一些标有“五常御贡”“五常稻花香”“五常稻米优质生产基地”的产品包装若较起真来,还不构成明显侵权。
政府打假队通过法律维权也在进行。在北京,已经对一家企业和两家个体工商户提起了诉讼,也得到了朝阳区法院的受理。但感觉胜诉把握不大,“因为对方在商标上,体现得不典型”“如果认定涉罪,也必须完全是假冒,比如主体无差别”,秦利明说。五常市副市长杜泽春直言,异地打假一是成本高打不起,二是管辖权受限制。
赵春雷介绍,目前深圳有关科技公司已针对五常大米的鉴别做了几年的研究,新的可靠鉴别方法有望在近期出台。但有人质疑,靠科技鉴假实用性不强,因为一般都是出现纠纷才用科技鉴假,而且需要支付费用。
赵春雷说,如果想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就必须创新监管体系,包括修改相关质量标准,具体标明水稻品种和产地以及相关比例。
杜泽春认为,政府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同时,企业应加强“诚信”理念,树立并保护好自己的品牌。同时,如何放大品牌效应、拉长做强整个产业链,是政府部门在进行农业产业化方面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新华社哈尔滨5月25日电 记者刘荒、程子龙、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