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从廉政责任落实、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引导、组织力量建设等方面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逐级带动,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层面、每个岗位廉政责任,单位“一把手”直接抓、负总责,并按照职责权限逐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在研究、决策、部署和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一并进行;围绕构建从上到下完善的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细则,细化了23条具体标准和责任追究的16种情形,进一步分清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当事人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
细化标准,全面加强工作制度廉政保障建设。按照“所有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标准,围绕岗位工作履职,细化岗位风险防控,完善廉政制度体系,促进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把集体决策作为基本议事决策方式,明确每一个层面的决策权限、程序标准。
筑牢防线,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引导。创新形势教育、警示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形式,细化量化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分层学的具体标准办法,确保每一名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廉政形势,明确廉政标准;将常规谈话与个别提醒结合起来,逐级明确谈话内容及形式,局党组书记每半年与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2次廉政谈话,局班子成员至少每半年与分管单位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进行2-3次廉政谈话等,谈话内容及反馈情况定期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
统筹推进,加强组织力量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构架,成立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以议事程序履行情况及公开内容为主,随机检查以作风纪律为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工作调度,局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到各局属单位开展1次廉政调研,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作者系山东省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