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往,施政所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规范行政审批等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确保政府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创新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然而在有些地方,“公章”仍让老百姓跑断腿、磨破嘴,仍在干预经济、制约社会活力,成为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一些地方、部门继续在身份证明、资格认定等事项上设置重重关卡。
简政放权,顾名思义,首先是“简政”,尽量简化管理环节,节约行政管理成本;其次是“放权”,不该管的不管,把这部分权力交给市场、社会。经济改革的内在逻辑是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改革的关键点就是要切断政府直接干预企业微观事务这只“手”,做减法;社会改革的内在逻辑是政府服务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成员,改革的关键点就是要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这只“手”,做加法。总之,“不能干了市场的活儿,弱化甚至失了政府的责”。
为此,首先要摆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善治政府应该是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因此,政府要在审批中放权,在监管中到位,有效防止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真正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放权对政府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政府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这比事前审批难度大得多。服务型政府建设,旨在真正改变政府在与市场、社会关系中的管不了、管不好、管不过来的不正常状况,建立服务型、创新型、公平高效的政府。
腐败往往是公权力运行的伴生物。因此,简政放权就是要“管住权力”。行政审批制度的实质是政府的管制,它在市场经济不成熟的早期起到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这项职能依然集中在政府手中会抑制市场活力,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导致政府强硬,市场弱小。行政审批制度不下放,很多东西有可能变成交易,腐败就会频发。公章、手续,都体现着权力,而行政审批的每一道关隘,都足以扼杀一个项目,甚至可能诱发一次腐败。简政放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毋庸置疑,难点在于切割掉的是一些部门的权力和利益。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将使权力结构发生变化,决策、执行、监督这三种行政权力逐步分开,并相互制约,审批“寻租”的现象将得到遏制,腐败的温床将减少。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同时以完善的规则和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和治理腐败。
行简政之道,就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只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才能切实做到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提升全社会的运转效率,更多惠及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