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电(记者王逸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8日发布公告,大屯路飙车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将于5月21日上午9时在该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被告人唐问天,男,1994年出生,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于沐椿,男,1995年出生,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涉嫌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问天伙同被告人于沐椿于2015年4月11日21时许,分别驾驶“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与“法拉利”牌小型轿车,在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故意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防护墙等交通设施损坏,并致“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内乘客徐某(女)腰椎爆裂性骨折,经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于沐椿拨打电话报警并与唐问天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问天、于沐椿无视国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且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