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7日电(记者金振娅)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
《意见》提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路径,《意见》指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9个方面30条,就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的调整作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分级诊疗、医疗卫生信息化等改革重点任务。(相关报道见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