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5日电(记者姚晓丹)2015年高考在即,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日前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残障考生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据悉,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残障人士参加普通高考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规定》提出,从2015年高考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比如,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和大字号试卷,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等。
此外,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