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主要环境危机之一。各国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但仍未能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设定的“到2010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得到遏制”的目标。通过经济手段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并迅速得到各国广泛认可的有效措施之一。
2007年,在德国波茨坦召开的G8+5环境部长会议上,提出了一项“关于开展生物多样性损失经济学全球研究”的提议。作为回应,德国和欧盟委员率先会发起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TEEB)行动倡议。2009年,TEEB成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导的倡议计划,其目标首先是认识自然资产的价值,其次是展示自然资产的价值,第三是捕获其价值,将自然资产的价值纳入决策过程,以此来确保生态系统服务的可持续性。
环境保护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启动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国家行动方案。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指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为自然资产的价值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确定了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决策中的地位。
采用经济学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决策过程,建立生态资产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评估不仅仅是让人们能够直接“看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巨大价值,其更为重要的作用是通过将这些价值纳入到政绩考核、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生态补偿体系、自然资产负债表等过程中,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进程。
因此,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必须通过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建设的不断加强,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进程中,围绕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可考虑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绿色政绩考核制度。开展生态资产经济价值评估,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成本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可操作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使绿色GDP指标成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制定生态资产负债表,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评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基础上,编制自然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产离任审计。
三、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根据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将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损害列入赔偿范围。探索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生物多样性补偿制度。开展价值评估,将对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造成的损失计入补偿成本。对具有重要生态服务价值的区域,通过转移支付给予生态补偿,以减轻对生态系统的压力。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强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建立绿色经济管理体系。通过经济价值评估,科学地平衡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据生物多样性价值,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市场主导、各方参与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作者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