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4日至10日是第三届联合国全球道路安全周。世界卫生组织5月7日在有关主题宣传活动上发布了《中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状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我国0~17岁儿童伤害致死的第二位死因。
而这些小生命在道路上的逝去,原本能够避免。
机动车违法是最主要原因
2009年起,我国的汽车产销规模持续位居世界第一位,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亿辆,汽车有1.37亿辆,公路通车里程434.6万公里,机动车驾驶2.79亿人次。激增的汽车与自行车、摩托车、行人等共同构成了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相对于成人,孩子由于身体、智力的特点和行为特征,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容易受到伤害。
据201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报告,19620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儿童死亡的事故共计3749起,3994名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死亡。
《报告》分析,机动车违法是导致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比例高达87.09%。“伤亡儿童最主要的交通出行方式是步行和乘机动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视员王强指出。
王强介绍,在机动车违法行为导致儿童伤害的事故原因中,无证驾驶和未按规定让行这两项违法行为导致的儿童伤害比例最高,分别为12.42%和9.73%,其次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以及违法会车等。
正确使用约束系统能有效降低车内儿童死亡率
对中国的儿童道路安全,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施贺德表示了强烈关注。在会上,他连续用了多个“为什么”表达他的担忧:在北京,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骑车不戴头盔?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机动车占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孩子不用安全座椅?
乘坐机动车是很多5岁以下儿童出行的主要方式。据介绍,交通事故发生时,头部伤害是导致儿童伤亡的主要原因,而使用诸如安全座椅以及儿童安全带之类的约束系统是保护头部免于受伤的主要措施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报告显示,制定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能够将交通事故伤亡人数降低50%;正确使用儿童约束系统,能降低车内1岁及以下儿童70%的死亡率,1至4岁儿童54%的死亡率,4至7岁儿童59%的死亡率。
接下来的数据对比悬殊惊人:发达国家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比例超过90%,而在中国,这一比例却不足1%。
“应该立法推行强制使用儿童乘车约束系统。”施贺德建议,对于儿童在选择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出行时,也要立法推行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头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说,我国尚缺乏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职责的要求。”《报告》建议,要明确完善监护人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和义务。
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应纳入强制性课程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风杰介绍,截至2012年底,中国0至14岁青少年儿童达到2.2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6.4%。
该《报告》研究组曾针对孩子出行的乘车认知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显示,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儿童乘坐副驾驶位置、乘车时肢体伸出车外等交通安全风险随处可见,未使用任何约束装置。
《报告》指出,我国公民存在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乘车安全经验相对缺乏等现状,更未形成全社会重视儿童交通安全的氛围。该《报告》编委会主任之一、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主任王临虹认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国家统一制定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强制性课程,各地也缺乏长期有效的多部门合作,造成儿童及其家长对避免事故、应对事故和如何逃生缺乏了解,导致儿童作为乘员、行人等身份参与道路交通时,没有普遍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报告》强调,改善儿童交通安全环境,可从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儿童安全活动场所、强化儿童交通事故院前急救资源配置等方面入手。(本报北京5月7日电 本报记者 金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