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5日电(记者王昊魁)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通知指出,各相关部门要以社会为基石、以公益为导向,坚持深化服务、诚信建设、社会共治三结合,让交通安全宣传成为民众自觉选择。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加强对志愿者队伍及各项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以法治为引领、以民生为导向,坚持全民普法、严格执法、周到服务三结合,让交通法治理念逐步深入民心。强化全社会尤其是中小学生、重点驾驶人等群体交通安全普法力度,中小学校每学期要保证不少于两课时交通安全课程。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治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车辆动态跟踪系统等科技力量,大力整治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以农村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基层建设、设施完善、手段创新相结合,让交通安全理念逐步深入民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相关考评体系,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