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殷泓16日从国家民委获悉: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14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为2205万人,比上年减少357万人,减贫率为13.9%,全国同期减贫率为14.9%。
民族八省区指的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省份。此次调查是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4万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测算的,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为14.7%,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4%。
调查显示,2014年,从贫困发生率来看,八省区高于全国7.5个百分点;从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和乡村人口分别占全国比重来看,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31.4%)是其乡村人口占全国比重(约17%)的近两倍。
国家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族地区不仅贫困面大,而且随着扶贫开发的深入,面临的扶贫攻坚任务越来越重,是打好扶贫攻坚战的“硬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