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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网言

    网络信用炒作该收手了

    作者:邓海建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6日 02版)

        近日,商务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表示,交易场所内“禁止经营者自行或通过他人虚构信用评价”。网购商家“刷信用”,这次征求意见稿将对该问题做出规定。

        商无信不立。这话虽然听起来老套,但在电子商务时代,依然是真理。比信誉、拼好评、看销量。只要这三个指标看起来很美,哪怕价格稍稍贵一点儿,消费者也愿意“随大溜”买个心安。不过,一旦互刷好评、虚拟交易出来搅浑水,信用作为消费选择的指南针功能就要失灵。长此以往,将导致市场秩序紊乱。

        有人说,在中国网购,给差评的后果很可能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因为担心遭遇店家的“连环骚扰”,许多买家买到东西不满意,也会留下“善意的谎言”。一方面是花钱买好评,一方面是不敢给差评,结果就催生了畸高的网络交易满意率。商务部的“草案征求意见稿”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信用炒作的性质与惩戒细节。“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属于规定情形的违规行为。从社会意义上看,“草案征求意见稿”表明顶层设计十分关注互联网上的诚信建设。

        (原载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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