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先琴 通讯员徐晓露)13日上午,经过郑州市政、消防部门40余小时的联合搜救后,不慎坠入无盖窨井的6岁男孩儿小星宇,在离事发地近15公里的污水处理厂被找到,但已不幸溺亡。而就在事发的半个月前,郑州棉纺路与桐柏路口,刚刚发生一起7岁男童热力井坠亡事故。接踵而至的悲剧,牵动了不少市民的神经。两个鲜活小生命的惨痛教训也引发了当地媒体对郑州“吃人窨井”的“全城搜捕”。
目前,郑州多个路段的“无盖窨井”和密集分布点先后被媒体曝出,多数“无盖窨井”虽长期存在却无人问津。究竟责任在谁?不少网友和市民认为,窨井当属市政设施,市政部门应该对市区内存在“无盖窨井”负责。对此,郑州市政部门却委屈回应,很多无盖窨井,市政部门并没有管理权限。
“市民有许多误解,一涉及无盖窨井就以为是市政的责任,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郑州市对无盖窨井的管理,一直依据“谁是产权单位谁负责”的原则,许多设施并非市政管理。
对此,郑州市城市应急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郑州市区的地下窨井,是根据用途来划分,分为过水井、过线井和阀门井。过水井包括自来水、雨污水、热源水等,过线井包括通信、电力、国防、宽带、有线电视等,阀门井多为水电气暖的管线控制阀门井。“由于地下管线较多,窨井的种类也很多,目前仅窨井就有18个产权单位。”
据介绍,早在2010年,针对“无盖窨井”问题,郑州市18家窨井产权单位就曾集体亮相,联合发布了《窨井盖维护承诺书》,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各自的24小时服务热线集中公布。有些责任单位甚至承诺,在接到投诉或12319数字城管热线指令后,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2012年,郑州市政府还作出过专门规定,窨井盖丢失、破损后,产权单位不及时修补,每小时扣款1万元;由此产生事故,辖区政府扣款50万元,对产权单位财政扣款100万元。尽管如此,近年来,郑州市无盖窨井“吃人”事件并不鲜见。半年来郑州市出现的无盖窨井坠亡事故就有三起。
对此,郑州市政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窨井虽有产权单位,却无人管理和维修。这几起事故均发生在在建的施工工地,产权都属于施工单位,没有移交市政管理部门。由于施工人员未按要求在无盖的窨井上加装警示标志,井边又无人看守,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针对此种情况,有市民提议,给窨井上个“身份”,建立相关档案统一管理。由市政部门对全市的窨井盖定期进行调查,并及时更新,明确窨井盖的产权。对于那些因历史问题导致产权不明的,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明确产权之后,市政部门成立维修养护中心,统一指挥全市窨井盖的维修养护,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严处,并向群众公开。
13日,记者再次来到小星宇不幸跌落的窨井现场,事故发生的窨井仍未安装井盖,只是用一个铁栅栏简单遮盖,旁边立了两个警示柱,男童落井时遮盖窨井的防尘白布上,一个大窟窿依然清晰可见。而当日郑州市又有一名环卫工人因不慎跌落窨井中,四根肋骨断裂。
窨井吞人的悲剧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这种惨剧为何会连续发生,暴露了城市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哪些问题,政府在其间又应承担什么责任?对于以上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