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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3日 星期一

    农工党中央建言京津冀环境保护:

    突破掣肘,形成环境治理一体化格局

    作者:本报记者 王海磬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3日 11版)

        加强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是新时期国家重要战略决策。农工党中央日前在北京召开“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研讨会”,来自京津冀三地的农工党省级组织和专家学者,共同为京津冀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言献策。

        近年来,农工党对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问题十分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研,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在此次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认为,要破解京津冀环境复合污染的困局,三地必须突破行政区划和条块分割的掣肘,在环境综合治理上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京津冀地区环保“标准一致化”是协同治理区域污染的前提,但目前京津冀三地排污费收费标准不一、差距明显,三地征收标准大约为9∶7∶1,在京津冀交界地区,极易造成排污企业转移。河北省虽已出台《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到2020年分三次上调排污费标准,但标准仍与京津两地差距较大。农工党中央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包景岭建议,河北省应努力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尽快将三地差距缩小到9∶7∶5左右,并严格执法,实现京津冀排污收费标准均衡化。

        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研究员贺泓围绕加强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提出完善统一监测体系和智慧管理平台。他建议,整合现有环保、国土、气象、水利和科研系统环境监测(观测)网络,依托以物联网、云计算、多元遥感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区域性海量环境信息“系统感知-高效传输-大数据处理-智能化应用”的新一代立体化环境监测系统,构建京津冀区域多维动态污染源排放信息平台,建立京津冀环境质量改善决策支持系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从完善京津冀环保一体化的政策与法制保障的视角出发,建议制定《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条例》或《京津冀地区国土保护与整治条例》,并配套相应的实施办法。

        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指出,应尽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域的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项行动计划。将现有行动计划工程性治理模式逐步向体制管理与法治保障方向过渡,大力改革环保投融资体制,加快发展京津冀地区的环保产业,拉动民生领域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在调结构、保增长、促就业等方面发挥环保产业的巨大作用。

        (本报记者 王海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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