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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从“人人有其学”到“人人优其学”

    ——江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纪实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赵雨晨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8日 06版)

        日前,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认定工作启动在即,作为教育强省的江苏已整装待发。截至去年,江苏100个县(市、区)中已有89个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数量居全国之首。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早在2010年,江苏便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改革,着眼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学校差距,让每个孩子“上好学”,从“人人有其学”到“人人优其学”。时隔五年,改革成效如何?记者来到连云港、宿迁等地,感受到了江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新气象。

     

    “填谷抬底”均衡教育资源

     

        2013年,原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董沟小学建成新校,并更名为泗洪经济开发区小学时,质疑声随之而来:“换名字能提高教学质量吗?”校长周云回忆说:“以前董沟小学办学条件简陋,家长不愿把孩子送来,学校26%的学生都是留守儿童。”

     

        而如今走在泗洪经济开发区小学,崭新的教学楼映入眼帘,多媒体电子教室、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等一应俱全。精致的校园环境和不断提升的教育质量让家长由质疑变为欣喜,今年该学区学生无一外流。

     

        为了不让资金成为教育公平的拦路虎,江苏一次性下发5.8亿元经费帮助11个薄弱县(区)改善办学条件,集中力量“填谷抬底”。此外,江苏还实行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结对帮扶。例如盐城组建21个教育集团,实行师资统一配置、教学统一管理、奖惩统一考核方案,提高薄弱学校的教学实力。

     

    “师资流动”破除“择校之风”

     

        长期以来,中小学“择校热”普遍存在。对此,有教育专家指出:“‘择校热’的核心是择名师。让师资流动起来,是实现教育均衡、破除择校之风的关键。”

     

        如何打破校际藩篱,让师资流动起来?2010年以来,江苏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教师每年交流比例不低于15%。2013年,江苏还制定政策推进“集群办学”和“区管校用”的教师交流机制,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转向“系统人”。

     

        为均衡师资,江苏还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同时,在津贴补贴、职称评审等方面适当向农村教师倾斜,使优秀教师在农村能够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实践证明,教师流动是实现城乡师资均衡的有力之举。”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说,“只有实现师资均衡,才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释放、衍生和扩大,为教育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优教无类”让特殊群体同享优质教育

     

        什么样的教育水平,才能称得上“均衡”?沈健用“校园环境一样美”“学生发展一样全面”等八个“一样”来概括。提及“学生发展一样全面”时,他说,要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让教育公平的阳光洒向每个孩子。

     

        秉持“有教无类,更要优教无类”的理念。江苏从2008年起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共投入6.1亿元,为近20万名留守儿童新建、改建食堂、宿舍共64万平方米。江苏省财政还投入7000万元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扶持经济薄弱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并为全省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配送专用设备。

     

        截至2014年底,江苏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其中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占87%。“让每个孩子共享出彩人生的机会”这个教育理念,正在江苏一步步成为现实。(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赵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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