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由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主办的“‘一带一路’背景下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合作研讨会”举行,与会专家围绕会议主题深入探讨,主要观点如下:
王超(中国工程院院士、河海大学副校长):
要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新一轮开发中保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需做好以下几点:科学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经济模式和资源节约模式;在长江经济带产业优化布局中压缩化工、机械、电镀等重污染行业、高耗水行业;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重视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联动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此外还应加快建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
宋林飞(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合作需要联合建设法治化、国际化的投资与贸易环境:加快推进投资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加强法治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国内贸易立法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国内市场;以世界银行评估营商环境排名靠前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做好生活资料流通和生活服务市场发展的规划设计。
曹广超(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主任):
长江经济带各地区应加强生态环境的联防联治。首先,要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转让机制:建立初始水权;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建立初始水权的转让机制;建立使用者与受益者的协作与运行机制;建立使用者付费标准与采用市场化方式。其次,要建立生态服务补偿上下游合作互动机制:确立可标准量化的生态服务产品;明确产品的权属关系;建立完善的生态产品标记或认证机制;建立完善的上下游合作、互动法律支撑体系;明确受益者和付费者的法律地位;制定详细的购买计划或产品输出计划;建立完善的付费机制、监测评估机制和惩罚措施。
王佳宁(重庆智库理事长、研究员):
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合作有三个方面值得重视。一是应构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合作机制。二是充分认识现行区域格局。目前长三角城市群以及两个配套改革试验区备受瞩目,一个是浦东国家综合配套试验区,另一个是舟山新区,还有三个地方应引起重视,要充分发挥长三角城市群、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以及黔中和滇中城市群的板块作用。三是跨区域合作应完善四大机制,即动力机制、协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
张建清(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长江经济带建设应有一个开发优先顺序问题,开发重点应该在中上游地区。对于长江流域的整体开发,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沿江铁路、公路联通问题以及地区间断头路和上下游航道的疏浚等问题。同时,要解决运输方式单一化问题,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建立贯穿经济带的统一的市场体系;推动产业转移与承接。
徐长乐(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通过分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需深入挖掘区域产业的内生驱动力,以市场为核心,以互补为基础,以共赢为根本,以开放为动力,尽快形成“东西互补、海陆联动、双向开放、开边出海”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另外,江苏应注重发挥优势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辐射结盟作用以及科技产业园区的创新示范作用。
吴先满(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建设长江经济带需注意:给予长江上游后发地区经济援助、帮扶,促进缩小区域差距;联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防治污染、修复生态;主动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互联互通;发挥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共同构筑长江流域自主创新产业链和产业价值链;积极参与区域市场的深度开发建设,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深化发展。
陈照煌(南通市委常委):
要抢抓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的良好机遇,着力推进规划联动、产业联动、交通联动、载体联动和要素联动,加快完善合作机制、协调机制和推进机制,将南通打造成长江江苏段“国际江海联运港区”核心区,为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源。
成长春(南通大学党委书记、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演进基本经历了低水平均衡、梯度性非均衡和调整中趋衡三大发展阶段,当前正处于走向新的更高层次均衡的起步阶段,应充分考虑各地区实际差异,加快构建“协调性均衡”发展格局,具体如下:以提升黄金水道运能为核心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以东西双向开放为重点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共建绿色生态廊道;以融合与共生发展为目标完善区域互动合作机制。江苏需从两方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与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促进形成东中西一体化融合发展态势;做好省内区域互补、南北联动大文章,推动形成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板块南北跨江融合发展格局。
(冯俊、杨春蕾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