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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7日 星期二

    重庆医改夭折带来的启示

    作者:胡印斌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7日 02版)

        据媒体报道,因为尿毒症患者医疗费用大幅上涨而引发群众抗议,本月初,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叫停了实行仅仅7天的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对此,有人宣称“重庆医改失败”。

        相关信息显示,重庆此次医改旨在提高诊断治疗服务费用,降低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以体现医护人员的专业价值。这样的设计看上去并无问题,“重检查、轻治疗”一直困扰着医疗机构,应该是一个老问题了。若能彻底扭转过来,不仅会给医护人员带来更加体面的价值,也可能一定程度上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然而,在设备及检验类项目费用还没有降下来,或者说,尚缺乏降下来的有效办法之前,单方面提高诊疗服务费用,从而使得一部分患者的经济负担骤然加大,“该减的没有减下去,新的费用又加上来了”,未免说不过去。这也不是什么“细节”的问题,本质上依然是一种忽视患者利益的表现。

        事实上,公众质疑重庆医改,并不仅仅针对其提价行为,而是还有诸多疑团待解。其一,如何让社会公众相信,只要医护人员“诊疗费用”提高了,“专业价值”体现了,就不会继续去依赖“大处方”、“大检查”?其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有无具体、有效的举措防范“大处方”、“大检查”?这些举措如何才能不沦为空谈?

        近年来,民众每每苦于看病就医的高昂花费,相当一部分贫困人群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其中,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稀缺是重要原因。而每一次医改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强调医院的利益、医护人员的利益,却恰恰忽略了最基本的一点,即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民众提供基本的医疗公共服务。畸轻畸重之间,必然会产生失衡,这样的“医改”当然也行之不远。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也再次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这表明,在接下来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公立医院能不能体现“公益性”,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关系到老百姓能不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其实,强调“公益性”,并不必然妨碍医疗行业的发展,恰恰是矫正时下医疗机构过于逐利的一剂良药。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一方面,需要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乃至医护人员的努力,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提供平价药品和服务,普惠广大民众;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从医疗保障等方面为民众提供更多的防护网,分担压力,体现公平和公益。

        医疗需求是人的基本权利需求,医改的前提应该是让全体民众“病有所医”,恢复医疗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任何改革都不应该忽略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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