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日电(记者温源)为规范各财产保险公司关于商业车险改革费率方案的制定和报送工作,保监会2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要按照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则,科学制定商业车险费率方案。《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制定商业车险费率方案前应全面了解产品风险特性,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历史费率水平,合理确定费率方案的目标与定位,同时应将偿付能力充足性和准备金充足性作为制定费率方案的重要考虑因素。费率方案的目标定位须以偿付能力充足和准备金充足为前提。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