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是未纳入清单的行政权力,各省直部门一律不得实施。”经全面清理、依法确认,贵州省2014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布了60个省直部门的2109项行政权力。贵州省同时规定,必须调整或新增的行政权力,由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列出“权力清单”,给公权力划定边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贵州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贵州省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到目前为止,通过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和合并,省直单位继续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项,均比改革前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
权力精简之后,贵州省直各单位对行使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细化,逐一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制定具体的审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省直单位对行政审批时限作出了低于法定时限的承诺,将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部分省直单位还提出实施当场办结制度。2014年,贵州省电子监察系统对省直机关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类事项的办理过程进行了全程监察,对其中152项给予红牌警告。
为确保改革成果及时落地,贵州省将简政放权纳入对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由省政府法制办、省直目标办、省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投诉机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应当批准而未予批准或拖延批准,或者利用审批“吃、拿、卡、要”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和处理。2014年,贵州省还对近万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数量和注册资本均创下历史新高,市场主体达到161.18万户,注册资本达到1.6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3%和41.16%,两项指标增幅分别居全国第4位和第6位。
(本报记者 周洪双 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