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北京市副市长、市环委会主任张工强调,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要树立“绿色化”的执政理念,企业要建立“绿色化”的生产方式,社会公众要建立“绿色化”的生活方式——

    京版重污染应急预案迈入3.0时代

    作者:本报记者 董城 本报通讯员 马明良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31日 08版)
    新华社发

        3月30日,北京市环保局分别在上、下午举办了两场“重量级”活动。上午,北京市环委会2015年全体会议举办,一批为环保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荣获“首都环境保护奖”。下午,新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正式向社会发布。

     

        业内人士透露,北京环保部门将全市层面环境工作会议的召开与新版环保工作预案发布安排在同一天并非巧合,深入解读两场活动的内在联系将对了解2015年首都环保工作起到助益作用。

     

    首都环保三大目标

     

        30日上午举办的北京市环委会全体会议,是首都环保系统最为重要的会议之一。与会者不仅限于各级环保部门负责人,首都各个与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应邀到会。

     

        北京市副市长、市环委会主任张工在会上强调,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要树立“绿色化”的执政理念,企业要建立“绿色化”的生产方式,社会公众要建立“绿色化”的生活方式,环保工作的各个环节也都应以“绿色化”为导向。

     

        张工同时表示,必须将依法行政和深化改革作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鸟之双翼”“车之双轮”,“这意味着,新《环保法》以及北京市一系列加强环保工作的制度法规将被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得到全力推进,绿色化将被融入首都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及全过程。”

     

        据了解,2015年,北京将全力推动环保工作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市空气中的PM2.5浓度下降5%左右,其中房山、通州、大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应下降6%;二是全市SO2、NOx的排放量同比均削减6%,COD、NH3-N的排放量同比均削减2%,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35万吨;三是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5%,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林木绿化率达到59%。

     

    举全市之力对抗重污染天气

     

        30日上午,北京市环保局局长陈添在解读清洁空气五年行动计划2015年工作措施时,着重讲了一段关于应急工作的要求。陈添指出,要以新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为依据,扎实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30日下午,新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正式发布。这一方案是继2012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2013年修订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之后的第三版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可谓是“3.0版本”。

     

        谈及“新预案”出台背景,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坦言,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但是,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容易引发空气重污染。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对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一切有关力量将打破部门壁垒,克服权责矛盾,形成合力对抗重污染天气。

     

    重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北京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按照“提前预警、提前启动、提前实施”的原则,“新预案”在五个方面对原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甚至监督批评权,是预案的一大亮点。

     

        一是预警分级。综合考虑污染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明确“预测污染持续时间每增加一天,预警响应相应提升一个级别”的原则。分级门槛较以往大大降低,其中最高级别红色预警一旦启动,可以强制执行全市范围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纯电动汽车除外),并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停止大型露天活动。

     

        二是强化应急措施。重点是按照“加严措施、提高效果”的思路,对强制性应急措施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三是提前应急启动,新增了“提前24小时向社会发布”的规定。

     

        四是加强责任落实。要求各区县制定应急分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健全属地应急体系,细化分解任务,组织有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各类名单管理制度,制定空气重污染期间辖区停产限产工业企业名单和停工工地名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

     

        五是强化了社会监督。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公开应急措施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媒体等社会力量对有关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 本报记者 董城 本报通讯员 马明良)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