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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奇葩收费”何时不再任性

    作者:潘强 张建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27日 02版)

        户籍托管、无房证明、单身证明……近年来,这些“奇葩收费”引发公众吐槽。大家质疑,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打着公共服务的幌子乱收费,本质是权力越位,是“乱作为”的典型。

        从已被曝光的一些情况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权力,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任性扩大收费范围,不断变换收费“马甲”。这些行为不仅反映出清理乱收费执行层面的困境,更暴露出对权力监督存在的制度漏洞。

        梳理后不难发现,一些涉及“奇葩收费”的主管部门在回应监督时往往表示:“已经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言外之意是“收费合规”。有的部门还将收费红头文件张贴在显眼处,供公众“阅读”,但当公众要求公布收费法律依据和款项流向时,有关部门却顾左右而言他。

        权力越位的乱收费行为既伤害公众利益,又为资金滥用与权力寻租埋下隐患。“有权不可任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遏制权力的“任性”,需要制度的理性与严谨,切实抓好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才能让简政放权更有效,触及更多深层次利益。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推行各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已经紧锣密鼓摆上议程,各级政府部门既要摸清家底,也要完善监督问责,将权力清单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对公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自查自纠。

        对“奇葩收费”动刀,还要对简政放权、权力清单落实与清理乱收费合力共抓,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公权寻租空间,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滋生的乱收费空间,严厉打击红顶中介的乱收费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让老百姓真正通过改革给身边事带来的变化增加“获得感”。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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