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王逸吟 通讯员邹慧)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4日公开审理了一起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北京市顺义区区长卢映川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原告北京鸿宝方达工贸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于1999年至2000年间经过合法手续取得了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涉案土地被规划为绿化用地,原告无法将其用于商业用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原告曾于2014年10月向被告顺义区政府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被告将这一申请作为信访事项转交北京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处理,并表示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审判长归纳了顺义区政府是否具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职权、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是否符合收回及征收的法定条件、被告收到申请后转交国土部门处理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原告的申请是否属于信访事项等四个争议焦点,组织双方陈述事实观点,并提出法律意见。
该案将择日宣判。据了解,作为北京市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截至3月20日,北京四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36件,其中“民告官”的行政案件达200件,凸显了四中院“以行政案件为主”的收案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