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3月23日电 记者刘鹏日前从青海省人社厅获悉,青海省将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时间从今年元月算起,提高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前补发到每个退休人员手中。
这是青海省从2005年以来第11次连续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青海省这次调整的政策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考虑艰苦地区因素进行调整,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267元。经过这次调整,青海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935元增加到今年调整后的2910元,是2005年的3.11倍,在西北地区位居第一,在全国位居第四。从1998年以来,青海省全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持续保持在100%,为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