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本报头版刊发记者来信《选拔人才,只唯“985”“211”?》,反映湖南省10个市州选拔选调生明文规定,考生必须是“985”“211”高校毕业生的现象,引起广泛关注。不少读者反映,非“985”“211”高校毕业生应聘时经常遭遇院校歧视,呼吁早日打破院校壁垒,还大学毕业生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
“我经常收到不认识的学生发来的邮件,反映非‘985’‘211’高校毕业生就业时遭遇歧视。”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教授罗和安告诉记者,院校歧视近年来越来越“任性”,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聘时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省市发布的2015年选调生招考公告中,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院校歧视,如贵州省要求,非贵州生源的省外考生须毕业于“985”或“211”院校,山东省的一个选调条件是“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其中‘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即可报名”。
记者以“招聘”和“限211”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找到相关结果431万个。其中,吉林某知名高校3月17日发布了公开招聘动物医学学院教师的通知,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同时本科学历和博士学历取得院校应为‘211’或‘985’院校”。“我本科就读于齐齐哈尔大学,找工作时就遭到过歧视,现在又有单位要求第一学历必须是‘211’。”对于学历“查三代”,今年毕业的吉林大学研究生何颖愤愤不平。
除了“显性歧视”,还有一些“隐性歧视”。“有些单位在招聘公告中并不标明要求‘985’‘211’高校,但实际操作中却将非‘985’‘211’高校学生直接筛掉。”黑龙江大学一位毕业生说,有次他和室友去一家国企应聘,人家一看简历,随便问几句就让回去等消息,后来录用的20人全都来自“211”,这才意识到自己当了“陪衬”。
从选调生到高校,再到企事业单位,选才为啥偏爱“985”“211”?
“985”和“211”是指我国高校建设工程。目前,包括39所“985”高校在内,“211”高校共有112所。“在我国高等教育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明显的背景下,‘985工程’和‘211工程’确实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长期从事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的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齐绍平认为,“但是,不能说‘985’‘211’的学生就比非‘985’‘211’的学生优秀,这对就业个体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
“经费、时间、人力有限,我们不可能与每一位投简历的求职者深谈,看‘出身’是一条心照不宣的行规。”一位国企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坦言,国企往往有“名校情结”。
湘潭大学2013级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吴玉姣认为,我国《宪法》第3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院校歧视无疑侵犯了非“985”“211”高校毕业生享有的平等权,也违反了《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
“为什么不能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娄源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许多非“985”“211”高校大学生没等长跑,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曾指出,我国农村大学生很多集中于非“211”高校,就业时学历不过硬,又受户籍等限制。“用人单位设置‘院校门槛’,不利于社会选拔多样化人才,也不利于社会阶层流动,对实现高等教育结果公平会产生十分消极的影响。”(本报记者 唐湘岳 本报通讯员 张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