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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13日 星期五

    建立和完善办案责任终身制

    ——访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代表

    作者:本报记者 毕玉才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13日 05版)

        “去年一年,全市公安机关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0余人次,召开33个座谈会,为什么要召开这么多座谈会?”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许文有代表说,“就是要广泛征询各级代表、委员对公安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公安工作。”

        作为被监督单位,沈阳市公安局去年一年完成了174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了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100%的目标。作为人大代表,许文有经过深入调研,这次两会带来了9个建议。其中,他最关心的还是公正规范执法问题。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许文有代表介绍说,过去一年,沈阳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督体系,强化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案件倒查,真正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贯穿到依法执法的方方面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几年来,沈阳市民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逐年提升,沈阳市公安局也荣登全市“百姓口碑榜”榜首。

        “要公正规范执法,关键在于落实执法者的执法办案责任。”许文有代表说,在这次两会上,他提出了《加强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的建议,建议及早建立和完善全国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程序和追责方式。具体是:政法机关的案件承办人要承担案件办理责任,审核人要承担案件审核责任,审批人要承担案件审批责任。案件发生执法过错的,要根据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承担终身责任。

        (本报记者 毕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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