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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8日 星期日

    研究生教育民族招生政策的机制创新

    作者:长江师范学院讲师 杨玉兰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8日 11版)

        研究生教育民族招生政策是我国一项特殊的高等教育政策,为西部和民族地区的考生获取研究生教育机会提供了更多可能。这一政策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它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政策的执行机构与政策目标群体,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激励、责任等机制是影响政策预期效果实现的重要因素,其中机制创新是促进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

        目前,制约该政策有效运行的瓶颈是相关机制存在不足,现阶段应切实加强政策运行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第一,健全研究生教育民族招生政策的执行机制。这是该政策执行环境得以优化、政策执行主体的责任意识得以加强、政策措施得以贯彻落实、政策实施效果得以提升的重要保证。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政策执行主体的协同合作与信息沟通;更新民族政策研究生的培养与教育理念;改进民族政策研究生的就业举措;强化政策执行主体的政策管理意识等。

        第二,完善研究生教育民族招生政策运行的配套机制。教育政策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各类机制的支撑,从政策的运行过程来看,政策的执行主体和目标群体是影响政策有效运行的重要因素,研究生教育民族招生政策要想获得较好的实施效果就不能忽视政策运行的形成机制和功能机制。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建立研究生教育民族招生政策的“监督—服务机制”;构建研究生教育民族招生政策的激励机制;完善民族政策研究生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政策执行的问责约束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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