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立法不仅有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且对整个文化消费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以韩国为例,他们国家的GDP并没有进入世界前十,但他们的文化输出却非常成功,占他们国家GDP比重非常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韩国不断出台有关文化的法律法规。
文化产品属于轻资本、重精神的产品。比如《读者》杂志,经营额远不能与大企业相提并论,但品牌估价却达到100多个亿。这个价值,就是对读者精神生活产生积极作用的价值。这种无形的价值,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文化立法,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最终提升文化生产者的积极性,让文化产品丰富起来,促进文化繁荣和发展。
(本报记者 李苑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