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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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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医科大学校长瞿佳代表: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

    作者:本报记者陆健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5日 08版)

        我国从1982年起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至今已超过30年,北京、上海、广州、山东、江苏等地已出台了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条例大部分已经适用10多年了。10多年间,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民众的意识也跟着改变了。由于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使得遗体捐献制度执行中暴露出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医学的发展。有的医学院校因尸源短缺已逐渐取消解剖课的实验环节,这对我国医学工作者的培养和医学事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医学院的学生能够一人解剖几具甚至十几具尸体。

        由于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制约了遗体捐献公益事业的发展,影响着人体医学的研究进程。对遗体捐献进行立法,有利于规范遗体捐献程序,增强民众对捐献引起的一系列行为结果的信任度,从而有利于缓解医疗卫生事业中尸体短缺的现状。建议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规范遗体捐献程序、遗体保存与管理制度,确定遗体捐献性质,落实捐献和接受双方权利义务等。解除人们的顾虑,保障捐献者的权益,以确保捐献的遗体能真正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公益事业。

        (本报记者陆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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