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严圣禾、吴晓杰)3月4日下午,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代表按法律规定,讨论和提出议案。今年,广东代表团拟提出15件议案,记者梳理发现,每件议案均与立法和修法有关,与前两年有很大不同。有代表指出,议案内容的巨大变化,折射出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民法律意识的显著提高。
下午3时,广东代表团驻地两间会议室里早已座无虚席,按照大会秘书处安排,100多位广东团代表分成两组讨论和提出议案。
“好,下面请准备提出议案的代表就议案内容进行说明。”主持人的话音刚落,几位代表就直奔主题,言简意赅介绍自己拟提出议案的背景与内容。为了方便代表了解,每位代表桌上都已经放了议案的文字资料,其中“案由”“案据”“方案”等内容都很详尽。为了能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打动其他代表,获得3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附议,发言的代表们都铆足了劲儿,施展出自己最佳的演讲才能。会上的时间不够,会后还有代表向其他代表反复说明,争取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不管是提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还是提议加快制定网络安全法,不管是提议重新启动民法典编纂,还是提议在公司法中增加完善职工持股会及持股人数限制的内容,今年广东团拟提出的15件议案全部与法律有关。这些议案都与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密切相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代表在看到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法的议案后连声称赞说,这太有必要了,如果能通过立法培育大量健全的社会组织,对我国的长治久安、简政放权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位广东团代表介绍,今年从拟提出的议案情况来看,代表们在考虑问题时不仅有改革精神,而且还具备了较强的法治意识。湛江市市长王中丙代表认为,全国人大代表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缩影,今年广东团拟提出的议案全部涉“法”,反映出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