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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

    我国第一个全面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文件发布

    作者:本报记者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5日 03版)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4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

        《意见》就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分别是依法及时、有效干预原则,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原则,尊重被害人意愿原则,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原则。《意见》就案件受理提出了指导,要求积极拓宽犯罪事实发现渠道,及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注重保护被害人利益,强化证据收集与强制措施。《意见》还就家庭暴力犯罪的定罪处罚提出指导意见,明确了虐待罪、遗弃罪的认定,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为反抗、摆脱家庭暴力而伤害、杀害施暴人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表示,《意见》建立起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应对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基本原则,对于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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