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决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入党。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时代楷模。最近,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