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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2日 星期一

    陕西千阳县:在协商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作者:张惠生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2日 11版)

        陕西省宝鸡巿千阳县地处渭北旱原丘陵沟壑区,全县地形地貌是“七山二原一份川”,现有林地总面积9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0%,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艰巨复杂。

        为做好这项工作,千阳县政协多次组织政协委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深入全县11个镇,98个行政村,走访党员、干部、群众和林地承包大户300多人,进行广泛充分协商,使参加林权制度改革协商的各方都能同频共振,推动各种观点、意见、建议的广泛交流,最大限度地做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调动了各方积极性,促进了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县政协还组织委员视察林地建设现场,调研林产林权现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先行试点,夯实责任,敢于啃硬骨头,勇于破解难题,将林权制度改革的新红利转化为转型发展的新动力,深化农村改革的新常态,孕育农村经济的新起点,促进农村工作的新作为的建议和意见。

        县委、县政府积极采纳县政协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把生态立县作为基本策略,在不同类型的三镇六村两个集体林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明确林权制度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节点,形成了“三级书记抓林改,四级联动促落实”的工作格局。林改期间,全县共发生林权林地争议纠纷142起,面积5.67万亩,调处解决142起,调处率100%。南寨镇、城关镇成功地调处了乡镇之间因行政区划调整引起的林权纠纷,理顺了干部群众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在林改工作过程中,协商在前,民主决策,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不包办代替,不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将林改政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交给群众,保障了群众对林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了农村经营主体,充分调动了农户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杨福恒等86户农民率先承包坡耕地,退耕还林,栽植优质新品种核桃28000亩,领办家庭林场,培育优势产业,提高竞争力,创建打基础、利长远的家庭绿色银行。宝鸡巿林改工作现场会在千阳召开,千阳林改工作模式和经验在全市推广,被陕西省政府表彰为林改工作先进县。

        千阳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县政协不缺位,不越位,找准切入点,广泛充分协商,倾智献策,凝聚合力,促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受到了县镇村干部群众的称赞。

        (张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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