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的突然离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哀思,并掀起了学习邹碧华事迹的热潮。
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淑清说,邹碧华“多跑基层、多接地气”的话语,使我们基层法官深受感动,也有了更高的职业荣誉感。邹碧华用自己的无私奉献和努力实践,用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高尚情怀,用时不我待、攻坚克难的优秀品格忠实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进一步塑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留下了烙在党和人民群众心中的为民情怀和口碑。我们一定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忠诚司法事业,做一名有追求、敢担当、受尊重的人民法官。
邹碧华的事迹震动了他的家乡江西。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虹说:“邹碧华是江西人,作为江西这片红土地上的一名基层法院院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像邹碧华一样,忠于我们的审判事业,做一名博学、笃行、勤政的法院院长,做一名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到进一步推动完善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改革创新,做到保证审判工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最高法院政治部处长刘峥认为,邹碧华以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之中,在司法改革、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裁判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是法官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
“邹碧华笃信公平正义,才能用生命点亮法治之路。斯人已逝,但他的精神永存。”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水平说,“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奉为民事法官办案圭臬,他致力于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他曾说,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将社会的、法律的、情理的多种因素融入自己的司法过程。”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彦亮表示,邹碧华是经世致用的学者,又是锐意改革的官员。他既是辛勤的布道者,又是执着的践行者。他代表着法官的智慧与良心,让法律人看到司法公正的光亮。尽管他匆匆地走了,但这盏灯不会熄灭,将指引着真正法律人求索、前行的道路。
湖南省新田县委书记唐军说:“邹碧华体现了法律人的法治理想与担当,他的不幸辞世是改革者共同的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笃定坚持心中法治理想的精神,学习他工作上踏实接地气、信念上坚持为民服务的精神。”
邹碧华的北大校友、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姜婉莹表示,邹碧华是司改路上的前行者,以生命树立了法官职业的一座丰碑。
(本报综合各地3月1日电 记者高平、胡晓军、龙军、王逸吟、俞海萍 特约记者薛海军 通讯员舒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