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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2日 星期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

    作者:本报记者叶乐峰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2日 05版)

        本报徐州3月1日电(记者叶乐峰)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正式施行。上午9时许,江苏省徐州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到现场揭牌。随后,在徐州政务服务中心4楼,徐州市民邢卫锋夫妇从姜大明手中接过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了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新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剑平告诉记者,统一登记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能够优化行政资源,减少行政环节,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介绍说,26个省份已经完成省级职责和机构整合,市、县级职责和机构整合正全面铺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基本成型,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现已完成了顶层设计,设计和开发任务的公开招标已启动。国土部选择了江苏徐州市新城区和睢宁县、山东青岛市、四川泸州市泸县等15个地方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的联系点。

        同时,《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公开、查询设置了严密的规则。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也就是只能因为正当、合法的目的才能进行查询;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是可以查询的,但必须说明查询目的和提供查询证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泄露登记资料,查询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泄露查询资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国土部将继续加强对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监督指导,确保省、市、县三级登记机构整合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另外将制定试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启动技术层面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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