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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2日 星期一

    光明时评

    适应新常态先要辩证认识新常态

    作者:刘白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2日 02版)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新常态”再次成为境内外媒体的着眼点。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全面阐释了“新常态”的九大特征。在这次会上,“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被确立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随后的两个月,正是地方两会密集召开的时期,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委员,对新常态进行了微观解读,将之前专家学者对于新常态的学理性讨论引入实践领域。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对新常态理解的误解正在逐步厘清。

        最常见的误读是,新常态就意味着经济减速或下行。经济下行的确是目前中国要面临的压力,这种情况和世界整体经济环境进入下行周期密切相关,也可以看作中国经济调整结构、提质增速的阵痛。但新常态不只是一种速度状态。在速度上,它是指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在方式上,它是指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同时,它伴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层调整和新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

        可以说,新常态是中国经济的“正常化”“规律化”。以增速看经济前景的评价方式,对应的是结构畸形、方式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而新常态理论,则是一个社会经济合理化要求在宏观经济理论层面的投射和反映。

        还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新常态要抛弃投资拉动。的确,大规模的投资刺激措施,不是常态的宏观管理,而是特殊的宏观管理。这种危机管理被频密使用,客观上会产生掩盖经济硬伤、助推经济结构畸态化的效果。但是,新常态并不仅仅意味着减少投资,更不是要将其与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对立起来。对投资,不是仅有频率和规模两个观察维度,更要看投向了哪里,质量和绩效如何,能否矫正而不是恶化经济结构,能否以市场为导向,补短板、增后劲。

        新常态已然是“进行时”,但对新常态的认识却仍需要在宏观调控和微观探索中逐步达成。即将到来的全国两会,将会使这种认识提炼上升到一个新的深度和广度。辩证认识新常态是适应、引领新常态的前提,这一过程之后,各领域的改革和调整将会更有方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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