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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28日 星期六

    ■专家观点

    王四新:在发展中构建有秩序的网络环境

    作者:光明网记者 吴晋娜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28日 06版)

        互联网治理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紧密融合,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

        去年以来,国家网信办相继推出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等一系列规定,对当前的网络空间治理意义重大。一方面,这些规定抓住当前网络空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且给出了具体的措施和做法,对于网络参与各方而言,就是拥有了基本的行为规范,不再跟着感觉走;另一方面,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而言,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网络空间治理的方向,政府参与治理的基本思路和态度也有所显现。这个基本态度就是:在发展的前提下,注重网络秩序的建构,使得网络从发展的蛮荒状态和丛林规则中跳脱出来,真正实现有规则、有秩序、有方向的发展。通过构建基本秩序,清理过去发展中的乱象,挤压发展中的水分,为互联网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布局。

        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始终要强调,治理是在发展基础之上的治理,不能因为治理过度而影响互联网发展,如此就会本末倒置。因此,在治理过程中,首先必须确保参与各方的利益,既不能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施加过多的不合理义务,具体的治理措施也要有合理的实施步骤,最终要在各方共同协调之下,扎实完成各项治理工作;其次,对于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不能简单期望一下子解决,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还要做好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的准备;最后,必须认识到网民意识的养成需要漫长的过程,网络治理也要立足于整个网络空间的言论生态,保证网民依法享有的言论和监督权力,避免打压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光明网记者 吴晋娜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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