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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15日 星期日

    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中国好人”

    作者:本报记者 毕玉才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15日 02版)

        他是一位农民工,曾饱受工资拖欠之苦;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依然经常遇到开发商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这个时候他最常用的办法是:自己借钱,甚至到银行贷款,给农民工开工资,让他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29年的诚信,让这个冀中汉子在抚顺知名度很高,并在今年1月份的中国好人榜评选中脱颖而出,成为诚实守信的“中国好人”。他叫王振英,今年66岁,原是河北省深泽县一名教师。29年前,带领同乡农民兄弟来辽宁抚顺创业。

        良好的信誉让王振英很快成为抚顺市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分包项目经理,先后承建了北厚棚改新区、古城子棚改新区、金汇广场和抚顺监狱监舍迁建等一大批抚顺市地标性建筑。

        随着承建工程增多,各个建筑工地都存在的资金周转问题也经常困扰着他们。1997年春节前夕,工友们都等着开工资回家过年。可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却迟迟没有支付到位。“工友们辛苦了一年,绝不能让他们空着手憋着气回家过年!”他坐火车回到河北,找到家乡村党支部书记,请他担保,从银行贷来28万元,在年关前给大家发了工资。2000年,王振英承建的某花园商住楼完工后,工程款却未按时给付,王振英从同学那借来10万元,给农民工垫付了工资。2002年春节快到了,王振英用亲属的存折做抵押,到银行贷款25万元,让打好行李、准备回家过年的农民工按时领到了工资。

        因为诚信,王振英承建了许多抚顺市地标性建筑,并在雷锋城抚顺获得“百姓雷锋”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毕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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