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王逸吟从最高人民法院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各级法院从严控制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涉黑犯罪这“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杜绝“有权人”“有钱人”在减刑、假释中享受特殊待遇,确保刑罚执行面前人人平等。2014年全国法院受理“三类罪犯”减刑案件15436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案件741件,占受理案件数的4.8%,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受理“三类罪犯”假释案件1845件,裁定不予假释198件,占受理案件数的10.73%,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此外,各级法院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审查,坚决防止罪犯利用暂予监外执行逃避刑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