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王逸吟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实施以来,该院共审理了46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包括陆俊、南勇、谢亚龙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减刑案件。北京二中院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条件,2014年对3名罪犯裁定不予假释,对1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对11名罪犯裁定酌减了提请减刑的刑期。
司法部燕城监狱、北京市第二监狱及北京市监狱下辖团河监区、天堂河监区等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由北京二中院管辖。北京二中院副院长董建中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4年,该院通过网上公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等方式充分保障减刑、假释案件对社会公开,全方位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