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2月12日电(记者孙明泉 特约记者张士英)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严守生态红线,加强森林保护与经营,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国有林区要创新经营机制,通过兼并重组、股权合作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林区发展活力。
《意见》提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森林食品产业、北药新兴产业、苗木花卉产业、旅游业、木材加工业、矿产资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接续产业快速发展,扩大就业、繁荣林区经济。国有林区要依托资源优势,壮大接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意见》要求,到2020年,林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应全面提升,森林覆被率和公顷蓄积分别由2013年的79.89%和84.6立方米增加到87.5%和91.7立方米,林业总产值由2013年的1480亿元增加到4000亿元,非木经济比重由68%提高到80%。林区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12505元增加到27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