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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12日 星期四

    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

    在全国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12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梁捷)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2015年在全国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普法的重要载体,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其重点是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基本内容;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通知明确了主题活动的十项主要任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着力培育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种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对外法治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法律集中宣传,组织策划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网上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建立主题活动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深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重在日常;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独特优势;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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