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进一步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第一线的职责任务,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促进我市各项工作法治化,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实践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日前告诉记者。
近年来,宁波市人大依法积极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动科学立法,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收到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好评。
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新统计,在现行有效的73件地方性法规中,绝大多数法规整体上或部分条款具有首创立法精神。新闻发言人、法工委副主任何乐君说,这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注重科学民主立法有密切关系。
一项高中生社会调查推动的法规修改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刘奇说:“就地方来讲,我们要对地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实施有效治理,就必须适应时代变化,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快构建起科学的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体系。”
2014年12月25日,《宁波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正式进入法规修订程序。这件法规的修改,与余姚四中学生的一次社会调查有关,折射出宁波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立法的生动局面。
2014年暑期,余姚四中学生魏琼、王晶晶、钟鸣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在余姚市区调查老小区房屋的安全状况。在走访中,老小区的居民不断抱怨“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外墙墙皮脱落砸到路人”。当建议他们赶紧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时,很多人却摆摆手散去。原来,在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中,有关部门规定以幢为单位申请,所以要求全体业主提供全部的产权证明。而且,《宁波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对房屋安全鉴定中政府、业主等各方主体的责、权、利规定也不够明确。这些“门槛”挡住了老小区居民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脚步。
于是,学生们提出了修改法规、便利老小区居民做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议,并通过市人大代表牵线,把暑期社会实践成果递给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24扇门
在具体立法过程中,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更是注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吸纳民智。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开门立法的重要渠道。
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街道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两条建议被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宁波市终生教育促进条例》所吸纳。百丈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吴志明说,街道立法联系点能够听到居民最真实的声音,避免立法者“闭门造车”。
“民主立法的举措,现在已经不只是开听证会,而是形成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整套制度。”何乐君说起了开门立法的流程:法规草案一审后在《宁波日报》和宁波人大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听取立法联系点的立法建议,听取法工委委员和法制委咨询员等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还根据法规的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召开法规征集意见座谈会,主动走访有关单位充分听取意见。
在去年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二审并准备提交今年二月市人代会表决的《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吸纳了在全市范围的全国、省、市、县(市)区、镇(乡)五级人大代表的意见。这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个典型例子。
首创精神体现在每一条法规中
献血后出现意外事故受伤了怎么办?谁来承担治疗费用?这些曾存在于宁波无偿献血者心中的顾虑,从2013年3月1日起再也没有了。因为这天起修订后实施的《宁波市献血条例》,在全国率先规定了政府要为献血者提供保险。
从1988年宁波成为“较大的市”进而拥有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坚持从本市实际出发,在遵循与上位法“不抵触”原则的前提下,运用地方立法的自主性和创制性,重点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突出的而国家立法尚未规定或不宜规定的问题。《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这一件又一件地方性法规,均属于在国内较早立法且突出了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既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框架,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自觉而及时地把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成熟的、最终需要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重大政策,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类立法最能体现立法的首创精神。《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宁波市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协商为核心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机制,被称为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市有关部门都认为有必要将这种现实中成熟的做法以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进而为实践提供法制保障。2012年3月1日,《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开始施行,为国内首创。
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开启立法项目,也是体现宁波立法首创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如国内率先为一条江的生态环境保护所立的《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国内率先为一个港湾自然资源保护所立的《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国内率先为一个古镇历史文化保护所立的《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
在立法过程中,宁波市注重以上位法为依据,创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具体规定,避免照搬照抄上位法。如《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根据本市实际需要,对上位法的规定作了创新性的补充规定,更具可操作性。(本报记者 张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