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四有”是党中央对县委书记的叮咛和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约束和期盼。
心中有党,是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心中有党,才会千方百计地为党增光添彩。有的党员干部身处偏僻地区,以为是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先进不先进影响甚微。其实,任何地方都有人民群众,再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也会有人关注,只要你发了光,就能照亮别人;发了热,就会温暖群众。党的光辉是由无数党员的光芒集聚而成的,党的形象是靠每个党员的形象一点点汇聚起来的。人民群众正是通过身边的一个个普通党员,看到我们党的思想是健康的,行为是规范的,作风是正派的,品质是优良的。焦裕禄同志为县委书记树立了榜样,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努力成为群众信赖的好干部。
心中有党,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如何对待名利得失,是对每个党员的考验和检验。作为一名县委书记,如果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就容易为名利所困,为进退去留分心,在名利得失面前败下阵来。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都应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生死关头“豁得出去”。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利益,时刻想着人民群众的疾苦。
心中有党,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当前,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庸懒散”“为官不为”,严重脱离广大群众,服务意识差、执行力差,有利就争、遇到责任就推。有的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用手中权力不择手段谋取利益,徇私枉法、腐化堕落。种种不良现象,归根结底是因为心中没有“党”,心中没有“民”,因而也就没有了“责”,没有了“戒”。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所以,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合格与否的标准,并运用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体系之中。这也是保证党的干部队伍战斗力,保障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