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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05日 星期四

    观察 十年间,我国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公顷,接近一个海南岛的面积——

    湿地如何不再“失地”

    作者:本报记者 刘江伟 李慧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05日 05版)
    西溪湿地 CFP

        芦苇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河水伴细雨泛起层层涟漪,萧瑟的冬日在这里却别有一番景致。

     

        眼前的西溪湿地位于杭州城西,群山四绕,曲水弯环,犹如繁华都市外的一座古朴田园,任何人来到这里都会被其美景陶醉。无法想象的是,就在10年前,这里的河流处处漂浮着彩色的垃圾,灰色的池塘散发出阵阵恶臭。

     

        2月2日,“世界湿地日”宣传研讨活动,就在这美丽的西溪湿地举行,活动的主题是“湿地,我们的未来”。与会者表达的一个共同心愿是:留住湿地,留住我们的未来。

     

    湿地之忧:十年消失一个“海南岛”

     

        历史上的西溪占地约60平方公里,这里鱼米富庶,田塘相间,清康熙帝南巡时见此繁荣景象,曾作诗句“俗藉渔为业,园绕笋作林”。

     

        但到20世纪50年代,一批乡镇临水而立,大量工厂拔地而起,湿地面积大幅缩减。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类在湿地内的活动更加频繁,违章建房、养猪污染、大量生活垃圾排入……湿地生态系统频遭损害,原始景致日渐衰微。

     

        西溪湿地生态研究中心主任刘想介绍,在没有实施综合保护工程之前,西溪基本是以每年1平方公里的速度在缩减,现在的面积仅剩11.5平方公里,不到原来的五分之一。

     

        西溪的衰败只是湿地现状的一个缩影,我国很多“久负盛名”的湿地都有着与其相似的命运。

     

        历史上的洞庭湖面积曾达6000平方公里,而现在只有2800平方公里,“八百里洞庭”的壮观景象已风光不再;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省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湖泊减少了477个,“千湖之省”的称号也名不副实……

     

        据调查显示,我国湿地面积比10年前减少339.63万公顷,接近一个海南岛的面积。目前,全国湿地面积536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58%。

     

        湿地快速退化已经造成生物多样性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等功能大幅丧失,对我国农业生产安全、自然灾害防护等构成严重威胁。

     

        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分析,近几年,我国频频发生洪涝灾害,大量雨洪资源不断流失,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湿地面积缩减,能盛水的“盆”越来越小。

     

        据统计,全国雨水利用率不足10%,每年直接流入大海的水量达1.6万亿立方米,相当于全国6200亿立方米用水量的2.6倍。同时,全国2/3以上的湖泊受到氮、磷等物质的污染,10%的湖泊富营养化污染严重。全国记录到的鸟类也比十年前减少40余种,有超过一半的鸟类种群数量明显减少。

     

        “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衰退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说。

     

    让湿地治理“有法可依”

     

        今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我们的未来”,其实,留住湿地就是留住我们的未来。

     

        自1992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以来,我国湿地保护开创了新局面。2013年又出台了第一部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众多拯救湿地的措施出台,使湿地治理和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数据,全国现已建立570多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900多个湿地公园,共有2324万公顷湿地得到了不同形式的保护,湿地保护率由10年前的30.49%提高到现在的43.51%。

     

        “虽然湿地治理取得了成绩,但需要理性看待。目前全国湿地在整体上仍然面临着多种威胁和巨大压力。因此,必须划定落实湿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禁止任何可能危及生态安全的开发行为。”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表示。

     

        根据2013年发布的《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我国已经为湿地划定了保有量不少于8亿亩的保护红线。

     

        但如何守住湿地红线,让湿地不再“失地”?

     

        中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主任马广仁认为,当务之急是下大力气推进湿地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抢救性地保护湿地资源。当前我国已经有20个省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但尚缺少一部全国性湿地保护法律,以扭转基层执法长期以来的“疲软”状态,增强对破坏湿地行为的有效约束力。

     

        另外,他强调,目前我国湿地尚未纳入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之内,这就意味着湿地保护和利用仍处于“孤岛”的位置,需要加强对湿地的整体规划。

     

        赵树丛表示,未来要健全湿地保护法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全国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性质、用途管制及各种破坏行为的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要逐步建立健全湿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湿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湿地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尽可能地合理使用”湿地

     

        马广仁指出,对湿地保护并不是排斥对湿地的使用,国际湿地公约也明确提到应在保护湿地的同时“尽可能地合理使用”湿地。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市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对湿地过度开发、超负载利用,造成了湿地景观的严重退化,所以如何合理利用湿地成为困扰很多地方的一道难题。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教授张明祥说,国内的城市应该通过建设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湿地景观小品等途径更好地发挥湿地在城市生态系统中的功能。这样既可以保护湿地原有的生态系统,又可以美化城市环境,还可以唤起市民保护城市湿地的意识。

     

        西溪湿地经过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已经走出一条保护与利用的“双赢”之路。

     

        自综合保护工程实施后,西溪累计外迁农户2226户,外迁企事业单位150余家,拆除建筑103.74万平方米,清运垃圾350余万立方米,使湿地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与此同时,为满足旅游产业发展需要,西溪保留和修建建筑共17.8万平方米,仅占原有建筑面积的17.1%,并且只向游客开放20%的湿地面积,为鸟类和其他生物提供充裕和静谧的栖息地。

     

        据悉,西溪湿地十年间植被植物新增345种,鸟类增加64种。开园至今,已累计接待游客3100万人次,仅2014年,湿地公园就接待游客445万人次,经营收入超2亿元。

     

        马广仁表示,西溪湿地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全国湿地公园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有益借鉴,也增强了我国湿地治理工作的信心。

     

        冬日的西溪仍处处透着生机,红梅开始泛出朵朵红晕,岸边的竹林依然绿意浓浓。“相信中国湿地也会穿过这暖暖的冬日,迎来下一个春天。”马广仁说。(本报记者 刘江伟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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