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提出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
这是我国科技计划管理方式上的重大转变,是中央对科技界长期反映的我国科技资源管理行政化和碎片化问题的回应,对我国科技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此次改革涉及现有科技计划体系的大幅度调整和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任务艰巨复杂,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应抓住契机进一步调整财政性科技经费的投入方向。《改革方案》所提改革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涉及的资金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因此很有必要在这次改革中考虑怎样进一步调整科技投入方向,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基础性研究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而我国研发经费仅有5%左右用于基础研究,比欧美国家低十几个百分点。《改革方案》将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应该以此为契机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基础性研究资金的投入,让财政性研发经费更多地支持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科技研发。
第二,要明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定位和作用。科技部对《改革方案》的解读指出:“《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在国家层面设立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但《改革方案》并未明确这个委员会是在国家层面设置。九三学社中央提出应该设立更高层次的科技战略咨询委员会,由少数顶级战略科学家组成,直属于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专事科技战略研究,这样更有利于超脱部门利益。这个建议很值得考虑。另外,把战略咨询和评审这两项相差较远的职能放在一起,不利于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建议分别组建“战略咨询委员会”与“综合评审委员会”。
第三,要深化科技事业单位的改革。《改革方案》提出将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科技项目。但是由于我国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发育很不充分,当前主要还需对现有具备科研管理专长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要把这些原来隶属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改造成能够高效、透明、符合社会化和市场化要求的专业机构,必须进一步深化对这些事业单位的改革,避免将过度行政化的问题带入新的项目管理机构,这是下一步科技管理改革的关键。
第四,在解决科技资源“碎片化”,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时要因地制宜。在专业机构遴选过程中要防止矫枉过正,把所有的科技项目管理机构都设在科技部下。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特殊部门,有必要设立科技经费管理机构。实际上,美国政府的科技经费也由国立卫生研究院、能源部、交通部等部门管理。我们要落实《改革方案》,建好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防止重复申报科技项目、科技资源“碎片化”等问题。
第五,在科技管理中要加强制度化监督。未来的监督重点是直接管理科技项目的专业机构。这就需要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的监督,要建章立制,定期评估、审核。另外,要加强社会对这些项目管理机构的监督,建立畅通的科技人员反映问题通道。对于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构和司法部门要予以坚决查处。这些措施实施到位,管理科技项目的专业机构才能从开始就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开展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作者系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北京交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