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2月1日电(记者夏静 光明网记者张晶)1日下午闭幕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计划到2020年,湖北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据空气质量检测网的数据分析表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是导致湖北空气污染,尤其是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湖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介绍,秸秆焚烧不但产生细颗粒物PM2.5、颗粒物PM10,而且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多环芳烃、二 英等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十分有害。
根据《决定》,湖北将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露天禁烧工作机制,从源头落实防控措施。同时,湖北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引导、产业化推动和政策扶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推动秸秆利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
“据不完全统计,湖北各种农作物秸秆约有3300多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5.5%。”湖北省农业厅总农艺师邓干生介绍,照当前数据来看离95%的目标并不遥远,但目前秸秆综合利用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与湖北的秸秆量相比,秸秆利用产业链上的市场经营主体还太少,无法消化这么多的秸秆,需要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中来。另一方面,秸秆利用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相应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在这次的《决定》中,对推动产业化发展和强化科技支撑,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他满怀信心地说,“《决定》实施后,湖北人民可以对清新空气有新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