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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01日 星期日

    上海:法院启动“员额制”改革

    作者:本报记者 曹继军 颜维琦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01日 03版)

        本报上海1月31日电(记者曹继军、颜维琦)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中,推动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是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其中,分类管理和员额制改革备受关注。1月31日下午,上海举行司法改革试点启动后的第一次法官选拔考试,来自4家试点法院的196人参加了当天的“入额”考试。

        “入额”考试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遴选法官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重要体现。在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中,确定了33%的法官或检察官的员额,也就是说整个法院、检察院里面1/3的人群是法官、检察官,这意味着更高的准入门槛。上海法院明确,在遴选入额法官过程中坚持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原则。其中,现任助理审判员必须参加入额考试,现任审判员中在综合部门工作且5年内未在一线办案的也需要参加入额考试。

        记者了解到,此次考试主要为综合考察参考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因此设置了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裁判文书撰写等题型,其中案例分析和裁判文书撰写区分专业方向作答。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试点方案所确定的员额比例择优入围,此后还将进行审委会面试等程序,最终产生首批入额人选并报请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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