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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让市民成为城市生活的建构主体

    作者:林尚立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31日 08版)

        城市的形态随着工业化、信息代和现代化的发展,必然从以生产为中心的城市转向以生活为中心的城市。那么,城市生活体系的建构主体是谁呢?我认为,应该是市民本身和社会本身。没有市民的觉醒和自觉,没有社会力量的崛起,要建构一个有效的价值体系,靠政府来引导,用中国人的独特思维方式来引导,我认为十分的困难。市民真正成为城市生活的建构主体,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参与”。“参与”是确立市民为主体的城市生活的重心,是以生活为中心的城市治理的核心点。那么,如何来建构越来越广泛的“参与”呢?一是要有充分公共资源的社区,二是要有能够进行利益诉求表达的社团,三是基于民意的地方法规,四是向民众开放的决策体系,五是创造认同的文化体系。但是今天我们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中国的城市发展趋势是从政府中心走向生活中心的,而建构主体却不是以市民为主体的,仍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所以才会出现城市千篇一律的现象,市民在这里面的力量消失掉了。我们到杭州还能看到杭州灵动的东西,因为它遵守了这个城市的内在的天然的技术力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今天的中国在城镇化过程当中,不能把政府的力量强调过头了,我们应该重新回到一个非常基本的状态,由生活在城市中的市民主体来决定城市的未来。这种塑造是基于自然和社会的力量的塑造,政府在这里和各方有很好的合作,市民、社会发挥出它应有的使命和责任,这种治理就是多元参与的复合治理。所有的治理主体都能够发挥作用,在这个前提下进行合作。各种治理力量里包含了自然本身、市民本身。所以以生活为中心的城市发展与治理,应该尊重自然、重视生态;尊重历史、重视习俗;尊重市民、重视自治;尊重信仰、重视认同。如果从这些方面来考虑城市治理,我想新的治理体系可能就会产生。

        (复旦大学副校长 林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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