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6日电(记者周洪双)国务院法制办26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农田水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农田水利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农田水利发展形势总体向好,但农田水利建设历史欠账多、薄弱环节多、矛盾积累多,农田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但缺乏长效机制,亟须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征求意见稿为解决以上突出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健康发展,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并明确要求加强保障、合理扶持。一是明确农田水利投入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规定农田水利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鼓励农民参与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所有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二是加强政府农田水利投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保障机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入)中计提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实行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发展政策扶持,规定在用地、用电、信贷等方面对农田水利实行优惠政策。四是加强农田水利公共服务,规定建立健全基层农田水利服务体系,培育农田水利公共服务市场,加强农田水利先进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