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4日电(记者张翼、温源)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信息表明,2014年,我国各项跨境贸易、投资和融资人民币业务达到9.95万亿元,占我国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约20%,与我国发生跨境人民币收付的国家和地区达到174个,人民币跨境使用明显加快。
目前,我国已在1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已有28个中央银行与我国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目前,人民币已成为我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
据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介绍,2014年,我国金融体系内在的活力和动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1倍扩大至1.2倍,同时简并存贷款基准利率期限档次,稳步发展同业存单,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空间和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在汇率改革方面,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央行基本退出常态外汇干预。